王得祿墓
 
王得祿墓
   位在嘉義縣六腳鄉與新港鄉交界處的王得祿墓園,建於西元 1844年,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四年的歷史。此墓園於民國七十二年經內政部會同文建會,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列為一級古蹟。 王得祿,字百遒,號玉峰,為諸羅縣大鄉西堡溝尾莊今嘉義縣太保市人。生於乾隆三十五年(西元1770年),十五歲入武庠。
   林爽文之亂,王得祿募勇隨總兵柴大紀收復諸羅,以功授千總。嘉慶初,改調水師。道光十二年壬辰,嘉義地區張丙為亂,全臺震驚。王得祿以國家安危豈容奸賊謀逆,乃召募義勇五百隨水師渡臺,助戰有功,加太子少保銜。十六年丙申(西元一八三六年)嘉義亂民沉知等糾眾劫掠,王得祿守城得,十八年加封太子太保 , 官從一品。
  道光二十一年鴉片戰爭期間駐妨澎湖 ,於十二月病逝澎湖,追贈伯爵,加晉太子太師銜,謚果毅。一生忠貞保國的情操,表現於遺訓之中:「此身雖歿,此心不灰,生未能懺逆夷,死當為厲擊賊。」
   王得祿墓採用傳統閩南型制,,墓的形式完全依照「大清會典」的規定建成,是台灣地區規模最宏大、保存最完整的古墓。基本配置以墓塚為中心,前置墓庭與墓埕。 墓碑後築有墓岸,兩側寶城石柱,依次立有石龍、石鳳、石獅、石象等,墓埕前方立有石翁仲、石馬、石羊、石虎各一,碑石及雕飾均為白色花崗石。其規模略遜於賜葬之定制,因墓址矗立於廣闊的平原上,故顯露出雄偉壯觀的氣勢,為臺灣清代的名墓之一。
建築特色

◆墓塚區﹕下方為深四、五公尺的墓穴 ,靈柩放置其中,表面在覆土,隆起如龜甲,又稱墓龜,其外圍常順坡築一道矮牆,,邊緣留設排水溝,,以防墓塚積水,具水土保持的功能。

◆墓庭區﹕這是指墓碑前方,由兩側墓手圍護而成的主要空間,主要配置有墓碑、肩石、墓手、供桌等。

◆墓碑: 墓碑以三塊石板合組而成,中央一塊上端弧形,碑楣雕刻二龍相向,中書「皇清」,其下正中勒:「誥授建威將軍晉加榮祿大夫歷任福建浙江提督二等子爵世襲贈伯爵太子太師賜謚果毅顯考王公」

◆肩石﹕位於墓碑兩側,主要作為鞏固墓碑之用,表面亦雕以繁複的花紋,,具藝術價值。

◆石供桌﹕椅石材雕成的固定供桌,為祭拜時放置祭品、香燭、鮮花之用。

◆墓手﹕即墓碑前兩側,,如街梯狀向外層層曲折伸出的矮牆,內小外大,成環抱狀,象徵餘蔭子孫,轉折處並立石柱,,柱頭以石刻的龍、鳳、獅、象等裝飾。墓手向兩邊伸展,兩側寶城石柱,依次立有石龍、石鳳、石獅、石象,除了石鳳的頭遭後人破壞,其餘石雕大致保持完整。

◆墓埕區﹕為墓庭前的開展區域,通常為泥土面,為官者可設立兩兩成對的石象生,石象生是用大塊石材雕成的人物或動物,除了表現墓主生前的顯赫外,也有護衛之義,清代文明規定,石象生配置的對數及形式,按官職而有所分別,不可隨便僭越。

  墓埕前方、左右各有一列形式對稱的石人、石獸,包括溫文儒雅的文官、挺拔威武的武將、及立馬、臥羊、石虎各二,八座石雕的造型及雕刻手法各異其趣, 這些石雕,雖雕法古拙,不過型態卻是栩栩如生, 是台灣地區現存清代石雕的佼佼品。


    

鄉野傳說
   早期鄉野傳聞,此些石獸會在夜間出來嬉戲,不小心會破壞田間作物,招致鄉人怨言,所以其中幾尊石獸便不翼而飛,其中羊是人工再造,而虎腳乃再修補而上。此墓乃王得祿九房子孫王國柱捐地而興建完成,但因無人看管,墓園鈤益荒蕪,被評為一級古墓之後,由嘉義縣政府重新整理,才逐漸恢復舊日樣貌。
南新國小:彭敷明老師提供
   
資料提供:嘉義縣太保市南新國小
 

 
簡介資訊
王得祿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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